在我那個年代,人們會把那件事稱為戀愛或羅曼史,如今他們都說成是關係。「愛」這個字眼已每下愈況了。對許多人而言,那只不過是跟某個人上床,根本不必在乎對方的性別。汽車保險桿上用一顆紅心的圖案來取代「愛」這個字,這個圖案可適用於任何人事物或任何地方。在一些基督徒的聚會中,會要求與會的人士轉過身,和旁邊的人面對面(即使對方是陌生人也不例外),然後笑容可掬、不帶一絲臉紅的說:「神愛你,我也愛你。」又以真誠的擁抱來證明這點。有些人顯然覺得這種作法不錯,甚至使他們認定已遵守了神要人遵守的最大且最難的誡命:要彼此相愛,就像基督愛你們一樣。難怪人們會找其他字眼來描述他們對異性的感受,像新鮮、正點、很特別等。
有時我會問:「有什麼特別呢?」
「哦,你知道的嘛,那就像關係。」
「那到底是什麼關係呢?」
「哦,我不知道,你知道那就像......我是說那真的是很正點。」
最近有位教師寫信告訴我,他因與一位男士共同乘車上班而產生與日俱增的「友誼」。而今這位男士已搬到遙遠的另一個州了,她覺得非常寂寞,對未來也沒有把握;她不確定他們過去的關係是到什麼程度,也不確定現在或未來他們的關係會如何。由於她從我的書中讀到一些論及感情的片段,所以她希望知道更多一些。
「若可以的話,我希望知道一些你的觀念、感覺及看法,你的感情常和想法相左嗎?若你能撥幾分鐘回信,我會把你的話當作至理名言的。」當然,我撥出了幾分鐘回信。這類信件持續不斷地寄來,重重的問題衝擊我,而且暗示著不同年代的人有的不同經驗。以下就是從這類信件中所截取的一些片斷:
「我是個年輕女性,我寫信給你,是要告訴你,我真心地尋求順服神,認識智慧及聰明,想討神喜悅、忠於主,並耐心等候祂。我的信仰之路相當孤單,缺乏比我年長的屬靈姊妹帶領我。然而,我知道有些事必須由年長的姊妹指教年輕的姊妹,而你是主的使女,所以希望你能回信。」
「若男人無法勝任他的角色,女人該如何反應?」
「我怎麼知道這位姊妹是為我預備的?」
「沒有婚姻的承諾,男女的交往可到什麼程度?若有那樣的承諾又可到什麼程度?」
「身為單身女性,我們的角色是什麼?等候另一半的出現嗎?」
「你的信心似乎堅定不移。我一再地對神說,我受不了了,我放棄了,我很生氣。難道你未曾頹喪,覺得走不下去嗎?你從未有過想放棄的時候嗎?」
「你們分開的那些年,你是否出現過很想和吉姆在一起的念頭?」
「若你一心渴望吉姆,你的單身生活豈不痛苦異常?」
「若湯姆沒有進入我的生命中,我的所有心思都會放在主身上,那就不會有衝突了。但我現在很苦惱、很寂寞、很容易哭泣,就像心碎了一樣。這也是神計劃的一部份嗎?」
「你如何處理渴望和所愛的人長相廝守的那種煩躁感?」
我一一回覆了來信,發現自己一再地嘗試把親身的經歷、所學的功課訴諸文字。對這些人來說,我是過來人,真的明白他們的意思。不過我怕我的答覆對他們而言是太簡短乏味了。「哦,她太有成見,沒有同情心。她是女強人型,不會像我一樣痛苦。她給人忠告的方式,是要人做這,不要做那;信靠神就夠了。但我做不到。」我聽過這類的反對聲浪,有些是在無意中聽到的。有一次我在大學講完一場演講後,坐在自助餐廳旁擺書攤,有人翻了我的書後,便如此評論,殊不知作者就坐在他們旁邊洗耳恭聽呢!
我想若把這些答覆集結成書,就不會像一頁信紙給人太簡短乏味的感覺了。也許我該詳述個人的故事來證明我真的是過來人。然而我能以不落俗套、令不同文化的人覺得沒有隔閡、甚至產生共鳴的方式來說它嗎?我希望我能。但為此,我必須冒險把自己不好的一面暴露出來。我必須把我的痛苦及吉姆的一些苦楚、我個人的缺點、頹喪寫出來—不是全部(你可知我刪減了多少呀!),而只是一些例子。
所以本書就應運而生了。我引用近五至十年的來信、我自己三十至三十五年前的日記、吉姆寫給我的信及一些應用原則。
本書的架構是我愛慕吉姆五年半的故事,和這期間學習操練面對渴望、孤單、不安的感受、心存盼望、信靠及對主無條件的委身—是無視我們的情感而堅持純潔的委身。
坦白說,這是一本關於貞操純潔的書。熱戀的人是可以不上床的。我知道這點,因為我們辦到了。
那麼我對那些已經上床的人就無話可說了嗎?若我把所有看我書的未婚人士都想成是持守貞潔的,那我就是在自欺欺人。也有些放棄貞操的人寫信給我,他們很絕望,覺得自己永遠與純潔隔絕了。我寫信告訴他們,若沒有主的寶血,任何人都不能是純潔的,人人都犯了罪,絕無一人例外。若我能幫助一些人避免犯罪,我樂意那樣做;若我能讓人看到福音的信息會給人新的生命、新的開始、新的創造,我更樂意那樣做。
基督徒的愛情生活是一個主要的戰場。在那裏最能看出人把誰當作神:是世界、自己、撒但,還是主基督。
這就是我冒險暴露自己的原因。我自己的戀愛故事多少會使一些人感興趣;如果我以類似「親愛的艾比」這種讀者投書而我回答的方式來寫,也許蠻有趣的,但我最在乎的是,讀者能視主的權威高過人的愛情,而一心追求純潔。
神的恩典使我有三次機會能好好的反省,並操練我在本書中所寫的原則。我結了三次婚,第一次是嫁給吉姆.艾略特,他在厄瓜多爾叢林為印弟安人所殺;第二次嫁給艾迪生.李奇,他死於癌症;最後是嫁給拉斯.葛倫,我寫本書時,他精神很好。我們結婚快六年了,這比我和吉姆、艾迪生結婚的時間都長,所以他說他是「領先的人」。願他能活得比我更長久!
我不會把這三次的愛情生活寫出來,本書是以吉姆的部分為主要架構。以下是那部分的年代記事。
1947年—我們都是伊利諾州惠頓大學的學生。他在聖誕節時到我們位於紐澤西州的家拜訪。
1948年—吉姆在我畢業前夕向我表明愛意。那年夏天我在奧克拉荷馬州,他則參加了一次福音隊之旅,我們沒有通信。當我在秋天前往加拿大讀聖經學校時,吉姆決定開始寫信給我。
1949年—吉姆畢業,回到家鄉奧瑞岡州的波特蘭。我在艾爾伯達市工作,途中到他家拜訪。
1950年—吉姆在家鄉工作、就讀、準備從事宣教工作。我在佛羅里達州。我哥哥戴夫‧豪爾結婚時,我們在惠頓共渡兩天的時光。
1951年—吉姆到東部參加紐約及紐澤西州的宣教會議擔任講員時,我們又見面了。
1952年—二月,吉姆前往厄瓜多爾。四月,我前往厄瓜多爾。我花了幾個月在奎多市,住在當地人家中,好入境隨俗,學西班牙文。八月,吉姆搬到東部叢林的尚底亞,與奎奇瓦印弟安人一起工作。九月,我搬到西部叢林的尚米果,與柯羅拉多印弟安人一起工作。
1953年—一月,我們在奎多市見面,吉姆向我求婚。我們宣布訂婚。六月,我搬到東部叢林多斯里歐,開始學奎奇瓦文,完成他向我求婚所開的條件:「等你學會了,我才娶你。」十月八號,我們在奎多市結婚。
1955年—女兒維拉蕊出生。
1956年—一月八號,吉姆被奧卡(Auca)人的利矛所殺。
*若要看完整的故事,請看《奧卡人的新生》(Through Gates of Splendor)、《萬軍之主的影子》(Shadow of the Almighty)及《吉姆.艾略特的日記》(The Journal of Jim Elliot)